公家機關

老爺的居留証即將到期,如果要重新更換,必須附上今年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証明。由於我們今年第一次以夫妻合併申報的方式辦理,且是以我為納稅義務人,老爺再以配偶身份入列。然後我又以網路申報,所以沒有留下任何國稅局蓋章的回條。為此今天下午即前往國稅局申請納稅証明。

在出發前同事先幫我以電話詢問那裡可以要得到納稅証明,對方回答只要持納稅義務人的身分証到最近的國稅局稽徵所去即可,所以我選擇離公司最近的大同稽徵所。到了稽徵所時稍微等了一會,突然我看到似曾相識的服務人員,其實印象已經有點模糊,但聽到聲音後我立刻可以確認她就是我在升大三的暑假於延平稽徵所打工時一起工作的小姐,那時候她還懷著身孕。後來延平區與大同區合併,所以她就到大同稽徵所來了。我還跟她確認過當時的情形,不知怎麼的,覺得好感動!雖然感動得有點莫名其妙。

資料雖然調出來了,但老公的名字卻無法顯示,她表示因為我的戶籍在中山區,所以她無法幫我補上配偶欄的資料,必須走一趟中山稽徵所請她們補上配偶名字。所以我就驅車前往位於中山區行政大樓的中山稽徵所。我未事先告知已到過大同稽徵所一事,重新再申請一份納稅証明,首先她問我有沒有帶身分証及印章,怎麼這裡需要印章呀?後來處理小姐才說"此次通融,下不為例"。唉!同樣的機關怎麼做同樣的事要的東西卻不一樣呢?

我趕緊看了配偶欄的名字,跟大同稽徵所印出來的一樣-沒有配偶的名字?和小姐又說明了一次原委,小姐告訴我所屬的里在中南稽徵所,不在這裡(中北稽徵所),所以一樣沒辦法確認申報資料,填出配偶名字蓋章給我。好吧!我只好趕緊再召小黃趕下一個地點,這時我才發現國稅局的上班時間是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

到了以後問了中南稽徵所的櫃枱服務人員,看她很心地解釋稅法法條給一位先生,我在旁邊呆站著,好不容易輪到她問我什麼事,我簡單地解說要辦納稅証明供外國先生辦居留証,她劈頭回應"外國人的納稅証明應該在總局辦呀!怎麼會來這裡?"我聽了當場昏倒,而且口氣開始不好馬上回答"小姐,我已經跑第三家了,到底現在是怎樣?",弄了半天她沒搞清楚狀況,但最後她還是把我交給一位負責我居住里別資料的小姐。

再把原委說一次後,那位小姐剛開始還是以很驚訝的口吻說"配偶的名字怎麼會找我們填呢?我們怎麼會知道?"~~~~<哇噻!我真的是滿臉豆花,火氣也就上來了>然後又把中北稽徵所小姐所講的內容陳述一次,然後很冷漠地問她"那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還好,她終於願意離開位置去問其他的人了,然後又走進資料室去調出我的申報書面資料。

"耶!你的先生姓黃,怎麼是外國人?",喔!國稅局的人應該只懂稅法,不懂戶籍法這件事可以理解,看在她願意幫我調資料這件事上我又把我們家為什麼戶口上三個一家人的名字完全不同姓的事情又重新抱怨了一遍,她也邊聽邊處理這件已經令我火冒三丈的麻煩事。

好不容易她終於把老爺的名字以英文拼音的方式寫到納稅証明的配偶欄上,然後又蓋處理人員印章。唉!謝天謝地喲!小姐處理完我的事後,也差不多可以準備下班了。

by linyenhua | 2005-09-09 23:34 | 老媽子的雜記 | Comments(6)

Commented by 射手 at 2005-09-10 13:19 x
辛苦你了!
除此之外,唉,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Commented at 2005-09-10 14:45 x
ブログの持ち主だけに見える非公開コメントです。
Commented by 毛公公 at 2005-09-10 17:51 x
真是お疲れ様でした ね!
你還算有耐性的勒,要是我的話...
一定當場罵起來說@@~ㄏㄏ
Commented by linyenhua at 2005-09-10 18:11
>yulien:
那個是你申請時的user id,所以無法更改.
Commented by linyenhua at 2005-09-10 18:15
>毛公公:
你來我們家時,我也正在你看豆腐漢堡,看起來就覺得很好吃耶!
你怎麼這麼厲害,有那麼多關於料理的idea.佩服!佩服!
Commented by yulien at 2005-09-11 00:24 x
我申請削除.過些日子再重新加入.等做好了再通知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