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記

這是老媽子在事隔一週之後,才有辦法冷靜地把當時的過程記錄下來.....

momo寒假第一週的第一天,老媽子就接到小丫姨的來電,據說丫嬤準備要住院開刀。老媽子聽到當時,有點意外,因為不曾聽說有這麼一件事。事情的原委是這麼來著.....momo的丫嬤在前一週,突然發現自己腹部上方疼痛了大半天,而且幾乎喘不過氣來,所以趕緊在事後到大型教學醫院找熟悉的醫師。因為在一年多前的健檢當中就已經發現膽囊裡有結石,因為也不覺得有什麼特別不舒服的地方,所以就這麼擺了一年多。這回,疼痛到無法呼吸的程度,醫師建議一勞永逸地把結石拿掉才是上策。就這樣,當momo的丫嬤把手術同意書帶回給家屬簽名時,小丫姨也才知道這麼回事。馬上連絡大家,雖然手術前後所需的時間只有短短的幾天(2-3天)而已,但因為手術前還有一堆的檢查需要做,在住院前原本只需要一天去做腹部超音波、胃鏡。不過,檢查當天又由醫師手上拿了一堆的單子---心臟超音波、抽血、電腦斷層掃瞄,有一些是當天可以做完的,有一些卻得先去排時間,等到預約當日再來一次。原來,心臟超音波及電腦斷層掃瞄被分成兩天,丫嬤得由五股到天母,每天只做一項似乎沒什麼效率,在排電腦斷層掃瞄時,老媽子請小姐儘可能排成和心臟超音波同一天,就這樣兩項檢查被分成上午及下午,八點半到醫院,等做完超音波時,已經是傍晚六點左右了......

當天檢查結束,老媽子先載著大家到弟弟的幼稚園,接弟弟放學,然後全家一起送丫嬤回五股。簡單地吃完晚飯,老媽子又火速地載著姐弟倆回家。回家時間七點多,下百齡橋往士林方向左轉承德路後,老媽子正好趕在下班車潮之中。老媽子按著熟悉的路線,準備將車子靠近慢車道,右轉洲美街對面的道路前未久,事情就發生了.......

那時候老媽子正看著右側的後照鏡準備變換車道,同時也已經踩著剎車。不過,右方的摩托車實在多到嚇人,這種情況應該不難想像。老媽子一邊看、一邊踩剎車,就在把眼神回到前方時,發現前方車子突然緊急剎車,老媽子也緊急踩剎車,不過已經來不及,因為在老媽子的車子及前方的車子中間還有要由慢車道切出的摩托車,所以踩著剎車的同時,就撞上前方的摩托車了。

在撞上的那一剎那老媽子有點嚇到,腦中暫時空白了一會。不過,很快的老媽子自己告訴自己得要冷靜,所以確認車子已經停車,老媽子立即把排檔排到P,同時拉上手剎車。被老媽子的車子A到的摩托車,有再擦撞到旁一台夫婦共乘的摩托車。但老媽子卻看不到被直接撞到的騎士。等到老媽子下車察看時,有點不可置信。騎士竟然在老媽子的車底下。老媽子趕緊下車確認全部狀況,然後拿起手機直接撥110,看到好像有兩位受傷,所以也請110幫忙叫兩輛救護車。由於一位騎士倒在老媽子車下,老媽子想應該受傷比較嚴重,而且因為他就躺在地上,老媽子怕其他經過的車子沒看到他會再對他造成傷害,所以一直站在騎士旁邊,同時詢問他是不是可以自己坐起來。

倒在地上的騎士原本戴著全罩式的安全帽,老媽子也不分青紅皂白就直接稱對方先生,後來才發現其實對方是位女性。實在有點尷尬......騎士後來自己坐了起來,提到腳會痛,老媽子看了腳踝的部份。騎士跌倒時,鞋子脫落,但老媽子沒注意到,以為是腳部骨折,心情極為沈重。不過,後來發現只是鞋子脫落時,心裡才放下了大石頭。另一台機車的夫婦,先生沒什麼事,但太太應該是被倒下來的摩托車壓傷,腳無法站立。為了安心起見,也請她先到醫院,確認有沒有需要做醫療的動作。

老媽子報案時,明明看到現場倒了三台摩托車呀!怎麼後來交通警察到的時候,發現只剩下兩台?原來,那台後來不見的第三台,是停下來幫忙報案的,所以同一個現場,有兩個人同時報案。老媽子還真要感謝這個熱心的年輕人。當傷者先被送到醫院去以後,老媽子和另一台摩托車的先生,就留在現在等警察做記錄。據事後MOMO姐姐說,當弟弟看到驚察伯伯來時,就開始哭了,看到弟弟哭的姐姐,當然也一起哭了出來。因為姐弟倆以為警察伯伯要把老媽子抓進警察局,他們快要沒有媽媽了......兩個姐弟在發生事故後,突然變得很安靜,因為在發生事故的那一剎那,倆姐弟正在車上大聲喧嘩地玩鬧。以前,老媽子怎麼制止,姐弟倆依然故我,這回發生事故後,什麼都不用說,姐弟倆自己達成協議,「媽咪開車時,要保持安靜」。

在等待過程中,陸陸續續來了兩三台巡邏車,警察伯伯在處理老媽子這件事故時,似乎又有其他的地方也陸續發生事故當中。警察伯伯們那天晚上疲於奔命。後來,第一台前來處理的警察伯伯突然把資料交給另一台前來的巡邏車上的警察伯伯,第二位警察伯伯一直在確認老媽子肇事的地點在什麼地方。後來,老媽子和另一位摩托車的騎士終於搞懂,原來肇事地點剛好在橋上那個曖昧不明的位置,比如說,撞到的地點和拖行後的地點,有可能剛好跨過橋上畫有白色的分界。白線之前是士林區,白線之後是北投區,所以警察伯伯們也要確認肇事地點該屬於那一個責任區。

現場處理完畢後,老媽子必須再到附近醫院急診處看受傷的兩位傷者,警察也直接到醫院做筆錄。警察先要老媽子自己先跟傷者及家屬確認和解條件,基本上這件事老媽子有錯在先,所以也沒什麼好辯解,老媽子先提到醫療費用及摩托車修理費用都會負責繳付。其實,老媽子到醫院時,兩位傷者正好在做X光檢查,結果看起來都沒有受傷或斷裂。原本,老媽子以為那位比較嚴重、躺在老媽子車底下的小姐,最後似乎只有皮肉傷。而另一位被摩托車壓到腳的太太,骨頭雖沒有斷裂,但卻反而腳無法用力,以致無法正常行走。據醫師研判可能是筋拉傷,醫師說每個人對疼痛的感受程度不同,等三十分鐘後再確認狀況。

在急診室裡,老媽子除了再次向傷者道歉外,也當場幫了繳付所有的醫療費用。到場的家屬朋友,其實也沒對老媽子有任何的責難,同時也跟老媽子說如果沒有任何其他的重大的受傷狀況,不會再要求任何賠償。不過,老媽子一方面因為不認識的人無端遭受皮肉之苦而覺得自疚;另一方面也為未造成重大傷害,而感到欣慰。當場就交予兩位傷者一部份的賠償金額,一部份作為機車的修理賠償費用,剩餘的部份則作為精神賠償。金額不大,讓肇事者及受害者同時都可以有一點慰藉。

最後,原以為傷重的先回家修養了。另一位原以為只是壓傷的太太,在休息後也決定先以石膏固定。老媽子在醫院等到這位太太全部處理完畢(原本想說只剩裹石膏的部份,打算先行回家。後來還是不放心地留了下來)。姐姐和弟弟在急診室門口的櫃枱,自顧地畫著自己帶在身上的畫紙,算乖得讓老媽子安心地可能處理其他的事情,老媽子甚感安慰!處理完畢,老媽子原本想出計程車的費用,讓受傷的太太安心地回關渡的家,但這對夫婦卻堅持要騎著原來的摩托車回家。為不讓老媽子擔心,決定回家後以電話給老媽子報平安。

在等待醫師處理的過程中,和這對夫婦聊了一下。太太說這一回是他們第三次碰到車禍,不過,老媽子是唯一全程負責陪伴到底的一位。先前,還曾經因為肇事者擅自移動現場推卸責任,因為氣不過而走上訴訟之路,一直到最高法院,纏訟了兩年之久才勝訴。也許,確認受傷的人都無大礙後,老媽子才可以安心地帶著姐弟倆回家吧?

全部處理完畢後,老媽子載著姐弟倆回家時已經是晚間十點四十分左右。雖然,事情的結果算不幸中的大幸,但還是一身的疲憊呀......

by linyenhua | 2011-12-29 23:26 | 老媽子的雜記 | Comments(2)

Commented by 魔法設計師 at 2012-01-09 18:12 x
momo媽是有責任感的人!
Commented by linyenhua at 2012-01-13 10:14
【魔法設計師】
我只是盡自己該做的而已。
害無辜的人受皮肉之骨,已經是很不應該的事。
而且,當我知道他們只是皮肉之傷的時候,
還真的是感激到不行,至少算不幸之中的大幸了。
如果這次的意外,算是我們三個人共同要面對的劫數,
這應該算是最幸運的結果.感恩!